来源:国馆
如果在历朝历代中,选一个我最喜欢的朝代,那一定是唐朝。
大汉一朝,少了几分文气;北宋一代,又是少了些勇武。
唯独在大唐,陌刀之下人马俱碎,笔锋之间举世无双。
在大唐近三百年历史里,从初唐走到盛唐,又从中唐走到晚唐。
让无数人心生向往的,可能是那数十年的盛世大唐。
这是一个天下太平的时代,这是一个万国来朝的时代,这是一个丰衣足食的时代。
提起那个时代,不能不提李白。
生在盛唐,长在盛唐,又随着盛唐落幕,飘然离去,他是盛唐的见证者与记录者。
在他的诗与人生里,我们都可以看到,专属于盛唐的大气、肆意与斗志昂扬。
他,称得上是盛唐的灵魂。
▲李白《下途归石门旧居》
生在这样一个丰饶的时代,李白从来没有担心过自己的生活。
更何况,他是个富二代。
他说,自己“小时不识月,呼作白玉盘”,换做旁人,可能小时候连玉都未必见过。
在蜀中漫游,在四海云游,在大山中当隐士时,也养着上千只的奇禽异鸟。
在扬州游学的时候,他甚至一年花了三十万钱,相当于今天的几百万,只为了接济那些一起喝酒吟诗的落魄公子。
五花马,千金裘,
呼儿将出换美酒,
与尔同销万古愁。
价值千金的宝马、裘衣,在李白的眼中,或许远远比不上与友人同饮的一杯美酒、吟的一首好诗。
到他穷困潦倒之时,李白也没在乎过钱。
四十几岁的李白,早已成家立业,没了来自家庭的支持,
“一朝乌裘敝,百镒黄金空”。
他成了个穷光蛋了。
在长安城里,他住过最破最旧的别舍。
在全国游历时,他也只能去有朋友接待的地方。
终于,他拥有了一生中最“高光”的时刻:成为了君王的近臣,奉诏写词。
年少时匡扶天下的梦想好像就要实现,但现实却又给了他狠狠一击。
他发现,原来在君王的眼中,他只是个舞文弄墨的花瓶,而非出谋划策的能臣。
原本,他可以迷恋长安城里的纸醉金迷,安心当他的花瓶。
只是,“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,使我不得开心颜”。
身为唐人,怎能安于当一个花瓶呢?
没有钱,有山有水有诗有酒有朋友,那就够了。
不当官,当一个流浪的诗人,一样可以发光发热。
真正的唐人,就该有这样的大气。
李白一生中当过两次官,表现得都十分“嚣张”。
不到20岁的时候,李白当过一个县令的助理。
但县令是那种不求有功,但求无过的人,在没有人喊冤的情况下,他最爱做的事情,就是躲在后衙,与夫人双宿双栖。
当时,春耕将至,眼看着县令没有一点要过问农事的意思,李白急眼了。
他在县衙前,找来了一个农夫,问他借了一头耕牛,然后大摇大摆地牵着牛,走进了后衙。
他想用这种方法,暗示这个“摸鱼”的县令。
只可惜,你永远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,李白这番好意泡水了。
又一次,江水涨潮,岸边飘来了一具女尸。
县令竟然第一时间不是让人收殓尸体,而是诗兴大发地吟起了诗。
李白对这个县令彻底失望了,他便脱下了官帽、官服,摆在县衙之上,飘然离去。
临走之前,他还写了一首诗讽刺这个县令:
绿发随波散,红颜逐浪无。
何因逢伍相?应是怨秋胡。
你连尸体都会调戏,简直没人性。
这种对有权者不屑一顾的态度,李白保持了一辈子。
在长安,他成了斗酒诗百篇的李白。
有一次,甚至连君王召见他的时候,因为喝酒正在兴头上,竟然一把拒绝了。
来人无奈,只能喊人把李白生生地抬进了宫里。
到了君王面前,李白毫无收敛之意,笑了笑,说:
“来,高大人,为我脱个靴子吧,杨娘娘,也请帮我磨好墨”。
贵妃磨墨,力士脱靴,太白醉酒赋诗,一气呵成。
君王如何,宠臣如何,贵妃又如何。
开创了盛唐的唐太宗李世民,容得下一个耿直的魏征。
如今再创盛世的唐明皇,当然也容得下,一个在皇宫之中放肆的李白。
李白知道这一点,唐人也都知道这一点。
真正的唐人,从来活得肆意。
李白这一生,被打击过无数次,但从未被击倒。
年轻时,他带着自己的诗文,四处找人举荐自己,却屡战屡败。
初次出击,他收到的回复是这样的——
“此子天才英丽,下笔不休,虽风力未成,且见专之骨,若广之以学,可以相如比肩也”。
这话什么意思呢,就是你小子还不错,但功力未深,还得多练练。
李白当然没有放弃,而是一次又一次投出“简历”,但结果都是石沉大海,了无音讯。
换一个人,或许就认清现实,回家继续当富二代,顺便写上几首丧气的诗。
但李白呢,却是一脸的不服输——
“大鹏一日同风起,扶摇直上九万里”。
他不但没有被击倒,反而更有斗志了。
最终,他游历全国,打出名声,成为名噪一时的“谪仙人”。
后来,安史之乱爆发,盛世大唐,从此走向了衰落。
此时的李白,已经离开长安多年了。
对一个有着爱国之情的人来说,山河破碎,打击无疑是巨大的。
对一个报国无门,壮志难酬的人来说,内心的烦忧,也似乎永无止境。
可偏偏这种时候的李白,让人感受到的,却不是单纯的不快乐。
弃我去者,昨日之日不可留;
乱我心者,今日之日多烦忧。
长风万里送秋雁,对此可以酣高楼。
蓬莱文章建安骨,中间小谢又清发。
俱怀逸兴壮思飞,欲上青天览明月。
抽刀断水水更流,举杯消愁愁更愁。
人生在世不称意,明朝散发弄扁舟。
明明,这是一首诉说内心烦闷的诗,可读起来,却是让人心潮澎湃。
李白,好像天生就是有这样的一种能力。
生活在尘埃里,仍能看到光明的希望。
跌落在低谷之中,仍有向上爬的勇气。
他从不绝望,也从不放弃。
这是属于唐人的,永远的斗志昂扬。
可能是因为,他身上有着独属于盛唐的仙气。
一穷二白时,我们看不到李白的丝毫窘迫,他仍是过着自在生活的“谪仙人”。
上至君王,下至县令,在李白眼里都不过一介凡人,而他自己,是那个斗酒诗百篇的“酒仙”、“诗仙”。
一次次的失败,又一次次站起来,唐人从来打不死。
为什么要先写李白?
因为我觉得,每个中国人的心里,都有一个李白。
它是我们学的第一首诗——床前明月光,疑是地上霜。举头望明月,低头思故乡。
也是植根在中国人骨子里的那份盛唐气息——我们的文明传承至今,我们的文化遍及世界,我们引以为傲,也必将继续发扬。
还是我们每个人向往的放浪形骸的生活——不为生活拘束,自由自在地追逐我们想要的未来。
李白,是盛唐的魂,也是我们每个中华文化的魂。